各院系:
接陕西省教育厅文件《关于申报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》(陕教技办〔2019〕8号),为了做好公司2020年陕西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
(一)项目类别。
1.专项科研项目: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。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。
2.服务地方专项(产业化培育项目):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、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,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。
3.重点项目: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、重点实验室项目、智库内涵建设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。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,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。
(二)资助重点。
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,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,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,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,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,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,重点支持:
1.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;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,着力解决区域性、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。
2.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,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教育等发展规律,推进理论创新,支撑科学决策,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。
3.高校与科研院所、企业合作,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、产品更新换代、新产品开发、产品生产工艺改进,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。
二、资助条件和要求
1.申请项目须符合《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。
2.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,项目申报人截止2019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一下要求: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;重点研究项目申报人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。
3.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(或终止)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。
4.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,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。
5.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立项资格。
6.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,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。2020年教育厅项目申请经费额度统一填写为:专项自然项目申请经费为2万元、专项人文1万元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3万元、重点实验室项目5万元、智库内涵研究项目5万元、服务地方专项(产业化培育)10万元。
7.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负责人,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。
三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“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”(登录地址:http://kygl.sneducloud.com/),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。
(一)专项项目:今年专项项目分配给公司申报指标为人文社会科学专项10项、自然科学专项13项。申报人员按模板填写并打印一份《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》(见附件),于11月8日之前由院系统一把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,认定合格的项目方可于11月16日前使用《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》进行网上申报。并于11月20日前按规定把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。
(二)服务地方专项(产业化培育)项目: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、现场考察、确定立项计划。网络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19年11月8 日18:00;
(三)重点科研项目: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—5项。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率低于50﹪者,该基地限报1项。申报人员按模板填写申报书并打印一份于11月6日之前由院系统一把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,认定合格的项目方可使用《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》进行网上申报。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审定,确定立项计划。
(四)2018年度以前已分配过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的人员在2020年项目申报时继续使用原有帐号和密码。今年首次申请人,由科研处分配帐号,请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。所有类别项目的研究期限均建议填写为2020年1月—2021年12月。
四、成果要求说明:
(一)专项项目:论文数量大于等于2篇(负责人至少1篇核心期刊),研究报告1份。
(二)服务地方专项(产业化培育)项目:论文(必有项)数量大于等于2,论文加咨询报告(非必有项)数量大于等于3,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,研究报告1份,另外必须有合作企业应用证明,其他技术指标和成果。
(三)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:论文(必有项)数量大于等于2,论文加咨询报告(非必有项)数量大于等于3,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,另研究报告一份。一部著作可视作2篇论文
(四)重点实验室项目成果要求说明:论文(必有项)数量大于等于3,论文加咨询报告(非必有项)数量大于等于3,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,另研究报告一份。
五、最终纸质材料报送要求
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,专项项目(按项目申请书、可行性报告的顺序装订)申报材料一式1份,服务地方专项(产业化培育)项目、重点科研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,服务地方专项(产业化培育)项目(查新报告(6个月内)、合同协议等有关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)打印生成项目申请书,按照“申请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查新报告、企业合作协议、有关附件(论文、专利、获奖等复印件)”的顺序装订成册。所有材料均由院系统一报送科研处302室。
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。0912-3525970
科研处
2019年10月19日